李嘉诚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媒体和老百姓的高度关注。从李嘉诚抛售几处物业,到卖掉屈臣氏部分股权,等等,每一次都引起非同寻常的关注,甚至是恐慌,“连李嘉诚都不看好中国了,我们这些小企业该怎么办?”,这是很多企业家问过我的问题,我只能告诉这些企业家,不要受媒体的误导,好好做自己的事。今天,我想就李嘉诚抛售物业背后的商业逻辑,以及李嘉诚的排兵布阵和战略转移,和国内的企业家谈谈,我们该如何向这位首富李嘉诚学习,这些文字都收录在我七月出版的书《郎咸平说:萧条下的希望》中,有兴趣进一步深入了解的读者不妨加以关注。我一直认为“只有萧条的企业,没有萧条的行业”,因为老百姓衣食住行的需求是一直都存在的,企业需要改变的只是经营方式。接下来,我们就学习一下在目前的萧条下李嘉诚是如何在全球排兵布阵的,大家可以学学这位华人首富的投资经,真是最值得我们内地企业家学习。
宗庆后的女儿宗馥莉说:“李嘉诚都要走了,我为什么不能走呢?”所以“李嘉诚要走”似乎给我们中国带来了极大的震撼,那么他真的要走了吗?据媒体的报道,李嘉诚已经把几个物业抛售了,其中包括香港的百佳超市、嘉湖银座广场,以及内地的广州西城都荟广场和上海东方汇经中心,据估计总金额高达410亿港币,李嘉诚准备拿这笔钱去英国投资。根据我们所搜集的资料显示,近几年来李嘉诚陆陆续续在英国投资超过4000亿港币,他已经控制了英国25%的天然气、30%的电以及7%的水,难怪英国人惊呼:“李嘉诚控制了英国!”
那么李嘉诚真的是要退出中国转战英国吗?这才是值得我们关心的话题。首先我们不要随风起舞,不要媒体这么一说咱们就跟着激动、就开始评论,我们应该用数据说话。各位知道李嘉诚的商业王国有多么庞大吗?
李嘉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密密麻麻的控股结构彰显了他的商业王国有多么庞大。李嘉诚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就多达22家,总市值9370亿港币,再加上他在新加坡控股的一家,在加拿大控股的一家,总市值应该是1.2万亿港币。这1.2万亿港币是什么概念呢?10年前它占到香港上市公司总市值的28%,2013年占到香港本土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3%。
这次李嘉诚卖掉的4个物业,总收入是410亿港币,只占到1.2万亿港币的3.4%而已。这么说起来比例似乎并不大,那么问题是什么?问题是过去几年里李嘉诚在英国投资超过4000亿港币,这4000亿港币占到他整个商业帝国的1/3,也就是说李嘉诚整个帝国的1/3的投资量都转移到英国去了,这才是值得我们关切的事实。
除了把上述4个物业卖掉以外,2013年9月28日李嘉诚旗下电能实业宣布将香港电灯部分股权分拆上市,估计又可以拿到400亿港币左右,这笔钱李嘉诚还是要投到英国去。这几年李嘉诚持续对英国增加投资,让我们不得不感慨他可能真的要走了。李嘉诚这个人跟我们想的是不一样的,他的经营理念非常值得我们分析。那么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他到底在想什么,他又有什么投资理念。
2003年的时候我在北京上课,刚好有机会跟李嘉诚做过论坛,会上有人问过他一句话:“李先生您成功的关键是什么?”他讲了两个字令全场都感到特别意外——“保守”。“保守”这两个字我相信国内企业家是说不出来的,因为我们的企业家最喜欢做大做强,不但不保守,反而反保守,几乎每个人都想着一定要做成中国最大的、最好的。
衡量一个真正伟大企业的标准,不是看它在经济好的时候能够赚多少钱,而是看它在经济大萧条的时候,碰到危机冲击时能够不倒闭,这也能体现企业家真正的水平。所以我也要把“保守”这两个字送给我们中国企业家,千万不要告诉我你的企业有多大,那真的不重要,如果你能做到碰到经济萧条跟大危机从容应对而不倒闭,这才是真正的企业家的情怀、企业家的精神。
针对李嘉诚保守的性格,和他为什么决定投资到英国,我们做了一系列的分析。在我看来,李嘉诚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他的整个思路就是回报率不好的项目一脚踢开,回报率好的项目加紧投资。因此表面上看起来是李嘉诚抛弃中国资产去英国,实际上他是在贯彻自己的这么一个理念——提高投资回报率。不管这个投资在什么地方,在英国也好,在中国香港也好,在中国内地也好,反正他只是努力地追求投资回报率。那什么叫投资回报率?说白了就是利润。
那么我们先看看他所抛弃的这几个资产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
第一个是百佳超市。
香港有四大超市,百佳、屈臣氏是李嘉诚的,此外还有万宁和惠康,其中百佳占了市场份额的33%,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但是回报率却一点都不高,只有3%。这个回报率对于李嘉诚来说是不可忍受的。在李嘉诚控制的每一个行业中,地产的投资回报率(也叫毛利率)最高,是53%,基建(此处的基建是指天然气、水跟电)其次,达42%,码头是24%,能源是13%,零售是7%,电信为5%。
百佳超市3%的毛利率实在是太低了,与李嘉诚旗下的地产和基建简直不能比。所以作为一个保守的只追求利润的企业家,李嘉诚一定会把它一脚踢开。这样做有什么结果呢?我们做了一个测算,卖掉百佳超市可以使李嘉诚整个零售业的回报率从7%上涨2个百分点,变成9%。而且李嘉诚还有一个新的计划,就是要对屈臣氏进行处理,可能卖掉,也可能分拆上市,但是目前未定,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第二个是嘉湖银座广场。
这个广场位于元朗,元朗在香港是所谓的贫民区。嘉湖银座广场出租率高达95%,但是回报率非常低,据我们测算只有3.8%。这样的回报率是李嘉诚绝对不能忍受的,而且因为位于贫民区,就算是你再努力经营它的回报率也很难上升。所以我非常理解李嘉诚的做法。卖掉嘉湖银座广场之后,李嘉诚整个地产业回报率还要增加2个百分点。
第三个是广州西城都荟广场。
这个广场最初设计就有问题,在一个批发市场旁边搞了一个高端购物广场,所以到目前为止只出租了75%的店面,回报率也只有3%而已,未来的状况也并不乐观。因此李嘉诚当然会把它一脚踢开。
最后一个是上海东方汇经中心。
这是一个办公楼,2012年开始招租,最初预计租金每平方米每天能够收15~20元,可问题是附近的顶级写字楼金茂大厦也不过收9元而已。坦白讲李嘉诚最初的投资金额并不大,大概总共只投资了16亿而已,即便像金茂大厦一样租金收到9元/(平方米? 天)也应该是不错的,这样回报率可以达到18.75%,这在中国来讲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物业。但是最终还是被李嘉诚处理掉了。
李嘉诚对这4个物业的处理,完全符合我们之前所做的分析:李嘉诚是一个性格保守的纯粹的商人,追求利润是他的唯一目标,所以投资回报率低的项目才会被他一脚踢开。
这么一来你会发现李嘉诚并不是像有些媒体所说的那样要退出中国地产,他不是要离开,而是他只有一个商业思维,他才不想成为什么地产大亨、电信大王,或者是哪里的大佬,他只有一个考虑,那就是回报率,也就是利润。
那他为什么要到英国去投资呢?请记住,李嘉诚旗下第二重要的就是基建,包括天然气、水跟电,回报率是42%,是非常稳定的回报。而且英国刚刚经历过大萧条,现在买很便宜,所以这个时候不买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再买?举一个例子,你赚20块钱的话回报就是20块,那么如果你投资100块回报率就是20%,投200块呢,回报率只有10%。如果投50块钱呢,那就是40%的回报率。
所以,如何能够有高的回报率呢?那就是你的投资金额越少越好,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李嘉诚的整个基建业就是42%的回报率,所以对他而言,为什么不投资50块买英国的这些基建项目呢?
近几年李嘉诚总共在英国投资了4000亿,其中700亿收购了英国的电网,290亿收购了水厂,还用77个亿收购了天然气。我认为他这些投资一定是因为投资金额很低,因而回报率自然提高。所以这就是李嘉诚的经营理念,如果投入50块就能够赚到20块的话那就是40%的回报率,他为什么不做呢?所以他投资4000亿到英国,这不是不可以理解的,因为这完全符合他的经营理念。
可能有人会问我这样一个问题:“李嘉诚旗下的电信业的回报率只有5%,既然回报这么差,他为什么还会投入这么多的钱去做电信呢?”我要提醒各位,李嘉诚投资电信和投资所谓的基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之所以投资基建是因为之后能够取得长期稳定的回报。投资电信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他根本不是为了持有,而是为了卖而去买。
1991年李嘉诚投资了英国移动业务,1993年收购了移动网络orange,前后总投资84亿港币。当时很多人对此都不看好,但就是这个项目覆盖了英国98%的人口。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多么好卖的项目啊。最后,一个买家来了——1999年德国曼内斯曼钢铁公司看上了它,最后花1180亿港币买下来。
从1991年的84亿港币买入,到1999年的1180亿港币卖出,表明每一年的回报率高达39%,接近40%,这和他的地产、基建是不相上下的。所以最后你会发现,表面上看起来李嘉诚的电信业务回报率只有5%,但这只是长期持有的回报,一旦低买高卖,回报率就会有大幅度的跃升,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企业战略。
最后我们再来总结一下,在李嘉诚的所有业务中,地产是最好的,商业地产只租不卖,整体回报率超过50%;其次是基建,除了控制香港的基建之外还大量转战欧洲,所以继续维持40%的回报率;再次是通信,通过低买高卖可以使回报率从5%暴涨到39%;最后是所谓的较差的零售,虽然只有7%的回报,但是卖掉百佳超市后可使整个零售业的回报率增加。
除了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能源和港口,目前还没有看到他有什么新的、大的计划。但我相信在我们不知道的当儿,他可能正在开始下一轮的投资行动,而且目的很单纯,就是要拉抬企业利润,提高回报率。这才是一个有序经营保守企业家真正追求的目标,这一点值得我们内地企业家学习。
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李嘉诚的三大投资逻辑与投资手法
自2013年以来,李嘉诚频繁抛售内地物业,出售百佳超市、香港电灯(70.6, -1.80,-2.49%, 实时行情)的传闻甚嚣尘上之际,大举收购欧洲的物业和基建项目,投资“人造鸡蛋”和“纳米LED灯泡”,近来又打算收购飞机队。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投资背后,李嘉诚青睐什么类型的生意,又惯于采用何种投资手法?
在我看来,李嘉诚的投资行为虽然繁复,却并不难以理解,大体遵循以下三条逻辑。
首先,李嘉诚遵循价值投资策略,倾向于收购“微笑曲线”两端附加值高的业务。比如价值链上游的能源业务(赫斯基能源公司2013年平均每天出产31.2万桶石油)、下游的零售(包括香港在内的25个市场拥有屈臣氏、百佳超市超过10500间零售门店)和港口业务,覆盖大宗商品和大众消费品的经销买卖,有助于掌控生意管道的“入口”和“出口”。
事实上,“管道”和“端口”思维是李嘉诚遵循的重要投资理念,对电信牌照和港口泊位的投资便是例证,2014年和记黄埔(100.8, 0.00, 0.00%, 实时行情)以2.25亿英镑投得英国4G牌照,截止2013年和记黄埔在全球重要港口布局278个轮船泊位,形成海运网络。而专注于TMT领域的维港投资所投资孵化的Facebook、Skype、Spotify、siri、Waze、Summly等产品均带有互联网入口特质。
其次,李嘉诚青睐那些对组织能力依赖度较低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污水处理等基建项目,这类生意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小,易于形成持续、稳定的收益。
房地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生产流程相对简单,仅涉及投标、竞拍、设计、开发、销售等环节,对组织管理能力的要求较低,更注重市场意识和资本运作,长江实业(141.3,-2.10, -1.46%, 实时行情)这种大型财团具有天然的竞争优势——香港每12个私人住宅单位中,就有一个由长实实业开发。
基建项目的特点是工业化、标准化、风险低、收益稳定,精细管理要求低。李嘉诚以旗下长江基建为运作平台,在中国大陆、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荷兰等国家开展大规模基建。
最后,以地皮储备的形式投资并囤积土地,并不急于开发房地产项目,等待土地升值后开发销售,或者直接出售土地获取升值差价,这也是香港富豪热衷的“landbank模式”。
李嘉诚在香港早期著名的地产项目“黄埔花园”就是拆除黄埔船坞之后开发。长江基建近年来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大规模收购葡萄园,也不排除储备土地、待价而沽的可能性。
以上是李嘉诚大致的投资逻辑,借助于以下三大投资手法,构建起无与伦比的商业帝国。
1、 反周期操作——在市场恐慌时买入,在市场繁荣时买出,在风暴眼中傲然独立。
李嘉诚发家正在于此。1970年代,当英资公司从香港大规模撤离导致股价萧条,李嘉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收购香港电灯、青洲英泥、和记黄埔等英资企业。1989年之后,外资从中国大陆纷纷撤离,李嘉诚反其道而行之,积极到大陆开发房地产,日后获得超值的土地收益。
1986年,中东石油危机的影响还未消散,全球油价暴跌,石油股低迷不振,李嘉诚入股亏损的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并大举收购石油资产,在日后油价大涨中成为受益者。
2、投资组合理念——多元化业务互为依托,着眼长远,不为某一业务暂时亏损所动。
李嘉诚以长江实业为股权投资和项目管理平台,和记黄埔则是最主要的多元化经营平台,在全球52个国家进行地产、酒店、零售、基建、能源、电讯、港口等六大核心业务。
多元化的业务组合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不必因为暂时的亏损而出售项目,相反有资本实力孵化有升值潜力的
业务。1993年,李嘉诚投资84亿港币收购英国2G移动网络“orange”,持续投资扩展到荷兰、比利时、瑞士、爱尔兰、香港、澳大利亚、以色列市场,于1999年互联网热潮之际以1180亿港元出手,升值12倍之多。随后,李嘉诚进入下一代3G移动网络投资领域。
3、 高现金流、低负债率不仅有助于安全渡过经济危机,更提供了反周期操作的资金。
现金流是维系企业运转的命脉,健康的现金流应控制在合理负债范围之内,避免过度扩张承受高负债和高风险,以应对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考验。李嘉诚严格控制旗下企业的负债率,保证现金流的充裕,因此得以安全渡过1997、2008金融危机,并从中斩获抄底机会。
从和记黄埔2013年财报可以看出,从2004年至2013年的10年间,和记黄埔负债净额在总资本净额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从最高的37.1%降至20%,这应是李嘉诚有意为之的结果。
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
SPAC掀热潮·证监严把关
过去2周,市场上有多项关於特别用途公司(SPAC)的消息,首先Cliq能源宣布,已经筛选出2项资产,并将在短期内完成收购行动。接下来,在8月15日,马股至今最大的SPAC-Reach能源正式登场。 随後,市场传出,原本预期将集资10亿令吉,规模将超越Reach能源的另一项SPAC上市集资计划,Matrix Capacity石油私人有限的公司的上市计划被证券监督委员所否决;此外,还有一家名为Chemara Palmea控股的公司在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网站发布招股书草案,若这家公司顺利获得证券会的批准,将成为国内第一家以种植业务为主的特别用途公司。
自大红花石油在3年前上市,本地投资者开始接触到SPAC,然而,我们对於SPAC的认识到底有多少?让我们来重新检视这项另类的投资选择。
保障投资者 优质SPAC才能上市
特别用途公司(SPAC)是由具有行业经验的专业团队组成的空壳公司(具有上市地位),旨在并购特定行业(通常为高科技丶高成长行业)中经营不错的公司。
这类工具在西方国家相当普遍,但是在亚洲市场则是一项新颖的投资工具。
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一家没有资产的新公司,冀望这家公司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可以将这些种子资金,孕育成丰厚的果实。
在马股上市的这类投资项目,一般上,会在上市献售股票的同时,附上凭单,以提高吸引力。
然而,在投资这类项目的时候,投资者不能够忽略这项投资的风险。
SPAC实际上是创新融资方式,首先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这家公司只有现金没有实业资产,设立这个公司的基本条件是收购资产或公司。
此外,还必须满足:在3年内完成收购收第一项符合条件的公司或资产,股票才能继续上市交易;如果在期限内不能完成并购,则这家公司必须原银退还给投资者,解散公司。
这类投资工具在美国相当普及,不过,失败的案例也不少。
根据研究机构SPAC Analytics的数据,在美国,过去10年上市的SPAC当中,有半数并没有完成收购资产的最终目标,以及交出亏损的回酬表现。
在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底收紧SPAC的上市条例,确保在SPAC购买到任何业务之前,投资者的钱更有保障。
市场人士认为,由於条例严谨,只有更好的SPAC才有能力在马股挂牌。
监管单位对这一类的投资工具相当严厉,过去曾经否决了一些SPAC的上市建议,这当中包括有以棕油业务及保健业务为收购项目的SPAC公司。
市场人士指出,证券监督委员会将这些SPAC上市计划拒之门外,主要的原因是认为这些SPAC的管理层,没有足够的经验及背景,因此,无法确定他们是否能够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价值。
大马的第1项SPAC在2011年7月上市。经过了2年馀的时间,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12月公布了新的SPAC条例,这包括,SPAC通过上市筹得的资金,不可用作支付管理层的薪酬,直到公司完成收购第一项合资格资产为止。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也不可以在SPAC资产带来收入之前,脱售股票。
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对这一类型公司的管理层有一定的要求,他们必须拥有符合SPAC成立目标的相关经验及背景。同时,也必须持有公司至少10%股权。
以最新上市的REACH能源为例,其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沙胡哈密,就曾经在埃索丶蚬壳及阿曼石油发展公司工作。
该公司其他的管理层包括,曾经在国家石油,Schlumberger及森那美服务的高层人员。
大马首只SPAC 大红花发展作准绳
证券监督委员会在2年多之前,推介SPAC新投资概念。第1项在大马交易所上市的SPAC-大红花石油(HIBISCS,5199,主板工业股),经过一番努力才获得市场认识与认可。大红花石油成功收购挪威Lime石油的35%股权。这项收购为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的大红花石油,带来正面现金流,不过,来到今年首季再次出现亏损。
行业人士认为,大红花石油若希望打算进一步提高其盈利表现,还需要有更多收购行动。该公司过去几个季度的盈利在900万至1260万令吉之间。
大红花石油的管理层,是过去曾经在跨国油气公司服务,包括雪佛龙丶墨菲石油丶Schlumberger及埃克森美孚的专才,他们计划为公司打造强稳的资产组合,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股息之馀,也有足够的能力为新的投资提供融资。
在大红花石油上市之後,SPAC没有立即在市场上掀起热潮,直到2013年才出现了第2项的SPAC的上市。CLIQ能源(CLIQ,5234,主板特殊用途公司)在2013年4月上市,索纳石油则在同年7月上市。
由於大红花石油已经完成收购第一项资产,并在2012年6月转板,市场对这类投资工具更具信心。因此,过去一年还有其他SPAC公司申请上市,不过,最终相信均被证监会拒於门外,这包括Australaysia资源丶TerraGali资源有限公司及Red Sena有限公司等。
随後在去年12月24日,大红花石油宣布,在阿曼开采石油失败,并会设法另觅新油田。
作为马股第一家特别用途并购公司,大红花石油的营运发展一直受到市场的关注,这一次的探油失败事件,难免会使投资者对於SPAC公司的印象分打折扣,也让投资者重新检讨这类投资工具的风险。
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底公布新条例,也被看作是加强监管,保障投资者利益的行动。
SPAC股价随资产收购消息起落
针对投资SPAC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名分析员认为,最关键的相信就是这些公司能够觅得好的资产。因此,SPAC的股价通常会跟随收购资产的宣布起落。
去年上市的两项SPAC,今年也陆续作出收购资产的宣布。索纳石油在今年7月成功寻获合资格资产,就是以2亿8000万令吉向伦敦上市的Salamander能源,收购40%的油气田。该公司也表示,有意收购亚洲中东及非洲的探勘及生产资产。
至於CLIQ能源则在上周宣布,已经锁定两项国外油气资产,目前正与卖家协商中。
而上周上市第4项SPAC--Reach能源是目前为止,马股当中集资规模最大的一项SPAC上市计划,集资额达7亿5000万令吉,比去年两项上市的SPAC集资规模更大。
Reach最安全
同时,Reach能源也成功获得多名重量级基石投资者的背书,根据该公司的招股书,朝圣基金局,联昌信安资产管理公司,丰隆资产管理均是该公司的基石投资者。
一名涉及这项上市计划的银行家指出,这看来是最安全的SPAC,因为它真正的吸引到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及认同。
然而,这并没有让该公司第一天上市的股价走势更亮眼,该公司首日上市折价挂收。
和前面3家SPAC一样,Reach能源也表示将会从亚洲油气领域中寻求合适的收购机会。
至於该股日後是否可以走得比其他SPAC更平顺,还有待观察。
自大红花石油在3年前上市,本地投资者开始接触到SPAC,然而,我们对於SPAC的认识到底有多少?让我们来重新检视这项另类的投资选择。
保障投资者 优质SPAC才能上市
特别用途公司(SPAC)是由具有行业经验的专业团队组成的空壳公司(具有上市地位),旨在并购特定行业(通常为高科技丶高成长行业)中经营不错的公司。
这类工具在西方国家相当普遍,但是在亚洲市场则是一项新颖的投资工具。
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一家没有资产的新公司,冀望这家公司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可以将这些种子资金,孕育成丰厚的果实。
在马股上市的这类投资项目,一般上,会在上市献售股票的同时,附上凭单,以提高吸引力。
然而,在投资这类项目的时候,投资者不能够忽略这项投资的风险。
SPAC实际上是创新融资方式,首先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这家公司只有现金没有实业资产,设立这个公司的基本条件是收购资产或公司。
此外,还必须满足:在3年内完成收购收第一项符合条件的公司或资产,股票才能继续上市交易;如果在期限内不能完成并购,则这家公司必须原银退还给投资者,解散公司。
这类投资工具在美国相当普及,不过,失败的案例也不少。
根据研究机构SPAC Analytics的数据,在美国,过去10年上市的SPAC当中,有半数并没有完成收购资产的最终目标,以及交出亏损的回酬表现。
在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底收紧SPAC的上市条例,确保在SPAC购买到任何业务之前,投资者的钱更有保障。
市场人士认为,由於条例严谨,只有更好的SPAC才有能力在马股挂牌。
监管单位对这一类的投资工具相当严厉,过去曾经否决了一些SPAC的上市建议,这当中包括有以棕油业务及保健业务为收购项目的SPAC公司。
市场人士指出,证券监督委员会将这些SPAC上市计划拒之门外,主要的原因是认为这些SPAC的管理层,没有足够的经验及背景,因此,无法确定他们是否能够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价值。
大马的第1项SPAC在2011年7月上市。经过了2年馀的时间,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12月公布了新的SPAC条例,这包括,SPAC通过上市筹得的资金,不可用作支付管理层的薪酬,直到公司完成收购第一项合资格资产为止。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也不可以在SPAC资产带来收入之前,脱售股票。
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对这一类型公司的管理层有一定的要求,他们必须拥有符合SPAC成立目标的相关经验及背景。同时,也必须持有公司至少10%股权。
以最新上市的REACH能源为例,其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沙胡哈密,就曾经在埃索丶蚬壳及阿曼石油发展公司工作。
该公司其他的管理层包括,曾经在国家石油,Schlumberger及森那美服务的高层人员。
大马首只SPAC 大红花发展作准绳
证券监督委员会在2年多之前,推介SPAC新投资概念。第1项在大马交易所上市的SPAC-大红花石油(HIBISCS,5199,主板工业股),经过一番努力才获得市场认识与认可。大红花石油成功收购挪威Lime石油的35%股权。这项收购为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的大红花石油,带来正面现金流,不过,来到今年首季再次出现亏损。
行业人士认为,大红花石油若希望打算进一步提高其盈利表现,还需要有更多收购行动。该公司过去几个季度的盈利在900万至1260万令吉之间。
大红花石油的管理层,是过去曾经在跨国油气公司服务,包括雪佛龙丶墨菲石油丶Schlumberger及埃克森美孚的专才,他们计划为公司打造强稳的资产组合,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股息之馀,也有足够的能力为新的投资提供融资。
在大红花石油上市之後,SPAC没有立即在市场上掀起热潮,直到2013年才出现了第2项的SPAC的上市。CLIQ能源(CLIQ,5234,主板特殊用途公司)在2013年4月上市,索纳石油则在同年7月上市。
由於大红花石油已经完成收购第一项资产,并在2012年6月转板,市场对这类投资工具更具信心。因此,过去一年还有其他SPAC公司申请上市,不过,最终相信均被证监会拒於门外,这包括Australaysia资源丶TerraGali资源有限公司及Red Sena有限公司等。
随後在去年12月24日,大红花石油宣布,在阿曼开采石油失败,并会设法另觅新油田。
作为马股第一家特别用途并购公司,大红花石油的营运发展一直受到市场的关注,这一次的探油失败事件,难免会使投资者对於SPAC公司的印象分打折扣,也让投资者重新检讨这类投资工具的风险。
证券监督委员会去年底公布新条例,也被看作是加强监管,保障投资者利益的行动。
SPAC股价随资产收购消息起落
针对投资SPAC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名分析员认为,最关键的相信就是这些公司能够觅得好的资产。因此,SPAC的股价通常会跟随收购资产的宣布起落。
去年上市的两项SPAC,今年也陆续作出收购资产的宣布。索纳石油在今年7月成功寻获合资格资产,就是以2亿8000万令吉向伦敦上市的Salamander能源,收购40%的油气田。该公司也表示,有意收购亚洲中东及非洲的探勘及生产资产。
至於CLIQ能源则在上周宣布,已经锁定两项国外油气资产,目前正与卖家协商中。
而上周上市第4项SPAC--Reach能源是目前为止,马股当中集资规模最大的一项SPAC上市计划,集资额达7亿5000万令吉,比去年两项上市的SPAC集资规模更大。
Reach最安全
同时,Reach能源也成功获得多名重量级基石投资者的背书,根据该公司的招股书,朝圣基金局,联昌信安资产管理公司,丰隆资产管理均是该公司的基石投资者。
一名涉及这项上市计划的银行家指出,这看来是最安全的SPAC,因为它真正的吸引到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及认同。
然而,这并没有让该公司第一天上市的股价走势更亮眼,该公司首日上市折价挂收。
和前面3家SPAC一样,Reach能源也表示将会从亚洲油气领域中寻求合适的收购机会。
至於该股日後是否可以走得比其他SPAC更平顺,还有待观察。
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李嘉诚真的爱囤地吗?
李嘉诚旗下长和系,过去半年将70%的投资都给予了欧洲,比中港相加的5倍还要多。长和系为什么进入内地发展逾20年始终水土不服,到了欧洲则如鱼得水?有什么他在欧洲能做到,在内地却永远无法做到呢?
华人首富李嘉诚“撤资西进”的举动,从去年底开始引来争论不休。事态进展到今天越发清楚,李首富在欧洲的新闻是投资10亿英镑(约130亿港元),启动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附近大型商业住宅项目;而在内地的大新闻,则是因“囤地”被批得如同过街老鼠。李嘉诚在内地的“水土不服”,与他在欧洲的“如鱼得水”,对比如此鲜明。
在近期披露的长和系中期业绩中,欧洲获得集团的投资支出接近70%,比中港相加的5倍还要多。即便李嘉诚在报告中强调中国经济增长幅度依然无人能及,而欧洲则前景不稳定,但集团资源投放的严重倾斜,似乎更能说明他的心之所向。
明眼人都知道,欧洲的经济再怎么恢复,GDP增幅也绝不可能超过中国内地。但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即便两地的经济高低波动,李氏王国西进的方向已经不会改变。
九十年代进入内地的李嘉诚,一度想在内地复制发展香港地产的成功经验,然而始终无法做到,如今他却找到了可以复制“香港经验”的理想国,那就是欧洲,最称心如意的地方,则是英国。李嘉诚有什么在欧洲做得到,在内地却永远无法做到呢?
李嘉诚真的爱囤地吗
近期在英国伦敦启动的金丝雀码头附近商住项目,拿到地块的时间其实是2005年,这个拿地时间还早于他在内地不少被指“囤地”的地皮。不少读者可能会有疑问,李嘉诚就是这么爱到处囤地吗?
答案是又对又不对。事实上,这是因为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与香港和英国相比,有不少根本性的区别。首先,内地对于“囤地”的规定,时间限制非常短,大多要求在土地交付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而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的香港,普遍的住宅建设周期均在5年以上,商业楼宇的周期则更长。依照香港开发商固有的施工程序,要缩短建设期可以说非常困难。
同时,香港房企也拥有多年来房地产高低周期波动的经验,为了避免在楼市波动中被迫卖楼的风险,香港开发商在内地也普遍利用“长周期”的开发模式。
在欧洲尤其英国,情况与香港更为相似。这里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开发商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迅速开发、做大规模的意欲。长期开发,精耕细作,最终吃透土地多年升值的溢价,与同业之间则以品质竞争,是市场上通行的做法。
其次,由于内地土地卖出细节并不透明,开发商不花钱用市政工程项目承诺“换”地皮,乃至拿地后长年“分期付款”的情况很多,所以在内地“囤地”等升值的诱惑巨大,打击囤地也有极大的必要性。然而在香港乃至英国,卖地全程公开,土地售卖前更已经在合同中清楚约定了何时完工,建造多少单位,买地后房企则需要在一个月内就自行融资交清地款,货银两讫,因此“囤地”极少成为问题。
最后,以李嘉诚为代表的香港开发商奉行低负债原则,例如与内地同行动辄超过100%的负债率相比,长实在内地业务部分基本没有贷款,到今年6月底集团净负债率甚至仅有1.6%。这样低的负债率,对于开发的速度,显然是没有推动力的。
不过在事情的另一面,低负债令李嘉诚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更能赢得投资者的心,也让许多开发商最头痛的融资问题在李嘉诚从来不是问题。再加上,李嘉诚拥有汇丰银行这个近40年来合作无间的“老朋友”,不但融资绝无障碍,更能为他不断提供最珍贵的并购、投资信息,为他在欧洲的拓展穿针引线。
投资公用事业的秘密
李嘉诚来到欧洲,最引人注目的还不是地产投资,而是大手笔买下各类公用事业资产。例如作为英国历史上最大单一投资者,李嘉诚投资英国已经超过300亿英镑,旗下公司遍布电力、燃气、水务、港口等等。许多分析人士都已经指出,这种情况与李家的“香港模式”极为相似。
在香港,地产财团普遍垄断公用事业,公路、电力、燃气、巴士公司等大多掌握在李嘉诚、郑裕彤、新鸿基郭氏兄弟、李兆基等家族的手中。
以公用事业作为房地产的补充,一方面是以李嘉诚为代表的香港地产富豪经历楼市多次起落后,选择的在经济动荡中依然能保持盈利的最佳策略。这类保守的大型公共事业,在行业中往往占据垄断地位,例如李嘉诚旗下的香港电灯,数十年来持续获得与净固定资产成比例的准许回报,几乎每投资100元就能有30元稳定回报(具体可参看本人此前在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发表的文章:《李嘉诚为何永远在赚钱》)。
在公用事业的投资中,房企每年都能获得固定的利润,不少都是收取利息,这样稳定的现金流正好能作为周期性很强的大型房地产集团的“财务缓冲”。即便欧洲的整体经济几乎无增长,但以李嘉诚和儿子李泽钜的精明,选择的公用事业年回报却可以在15%左右。
许多人并不了解的另一面则是,公用事业在需要的时候,往往能直接为开发商补充低价土地资源。香港目前的老牌住宅如北角城市花园、南区海怡半岛、红磡海逸豪园等,就都是李嘉诚利用原本电厂的用地开发的豪宅。北角大型商场和住宅港运城,则是太古集团利用原巴士厂旧址改建的。位于九龙中部的原煤气厂,也被富豪李兆基开发成豪宅“翔龙湾”。因此,各种公用事业可以说进可攻、退可守,是大地产集团投资的上佳之选。
一言以蔽之,李嘉诚来到英国,追求的是像在第一代“李家的城”香港一样,在土地资源和公用事业上占据垄断地位,这也是长和系在全球扩张的终极目标。与内地的开发商完全不同的是,李嘉诚从来没有打算在高风险的楼市起伏中随波逐流。他深信对于长和系这样的大集团而言,只有垄断才是最保险、最稳定的盈利模式。
长和系早期进入内地时,曾经也想将这样的模式“复制”过来,因此一度投资了大量港口和公共设施。然而,在幅员辽阔而且充满制度障碍的内地,李嘉诚的垄断目标显然不可能实现。另一边经济危机阴影中的欧洲,各国政府和大型机构则纷纷甩卖公用事业筹资,为李嘉诚的垄断模式提供了最佳的操作机会。显然,未来无论内地的经济增长和改革成果如何亮丽,欧洲才是李氏王国的真正福地。
2014年6月6日星期五
彭博亿万富翁指数(Bloomberg Billionaires Index)
彭博2013年度富豪榜:盖茨居首 李彦宏上榜
彭博社周一推出“彭博亿万富翁指数”(Bloomberg Billionaires Index),首次对全球富豪的部分财富进行每日排名。
该排行榜的最大特点是以股价波动和经济/公司新闻为基础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半更新,富豪们的排行将因公司市值、经济和相关新闻的变化而变化。
彭博社的创新对每年公布财富排行榜的《福布斯》杂志来说是一个打击。《福布斯》的排行榜通常在3月份公布,2011年富豪排行榜前3名与彭博社的排行重合,均以墨西哥商界大亨Carlos Slim Helu为首,其次为美国互联网巨头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
富有家族的守财之道
富有家族的守财之道(一):家族企业实体

编者按:本文是讲述富豪家族如何保护自身财产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
在这世上,有一种律师专门以富豪家族为“猎物”。他们会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挑动富豪家族的心弦,让他们担心自己的家产会因为美国人好打官司的传统、陪审团同情心泛滥、侵权案原告讹诈钱财而遭受损失。接着这种律师通常都会提供一种一刀切的解决方案,要么是家族有限合伙公司,要么是资产保护信托公司,但几乎都是一回事。
另一方面,有一些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士擅于帮助家族保护资产……或者协助富豪家族管理更加广泛的风险。这些专业人士考虑周详,他们的解决方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本文是有关资产保护和风险管理的系列文章的第一部分。
多年以来,“资产保护”一直是个诱人的词语。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个词语可以与“风险管理”互换。在家族事务中,这两个词语都有提及,但含义不同。风险管理通常是指识别和评估对家族财富造成威胁的所有风险,并提供全面周到的应对方案。资产保护通常是指调配资产以使潜在损失最小化。资产保护属于广义上的风险管理范畴。
富豪家族面临哪些风险?虽然风险的范围很广,但富豪家族面临的主要风险通常分为企业负债、个人负债、资产风险和健康风险。毫无疑问,富豪家族管理风险的方式不同于收入较低家庭管理风险的方式。
基本上来说,任何个人或家庭都可以对他们面临的风险采取四种应对方法。一是避免特定的风险。无论这个风险是与经营一家出版社、驾驶汽车还是高山滑雪有关,你都可以选择不让自己暴露于这些风险之下。不去经营一家出版社。不去驾车。不去高山滑雪。当然,从现实角度来说,有些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家族企业实体
拥有经营性企业的家族已经熟悉某些风险缓解方法,包括实施员工安全计划,采用最佳的操作方法以及精心选择客户和供应商。更微妙的企业风险缓解策略包括在起草商业合同时限制诉讼和损失发生的机会。甚至更加微妙的企业风险缓解策略包括为商业组织选择专门的司法管辖地,比如特拉华州,这使企业可以选择合同的适用法律,还使企业可以根据合约确定诉讼或仲裁的地点,而不是受制于企业经营所在地的司法管辖范围,比如加州。当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上述内容专注于缓解企业风险,但家族可以将这些缓解策略应用到其他种类的风险。
资产保护是缓解风险的一种方式,我们宽泛将它定义为调配资产以使潜在损失最小化。非经营性商业实体——也就是那些持有投资性资产的实体——常常被用来巩固家族资产的管理和保护。这种商业实体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或者其他形式,可能持有流动性证券、投资性房地产等等。假设某人遵照有关该商业实体的所有法律和财务程序,那么只涉及该商业实体的债务和法律索赔就只能用该商业实体的资产进行赔付。例如,对某家族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房地产提出侵权诉讼的个人只能对该实体的资产提出赔偿要求。抛开成本不谈,最理想的做法是为每一处投资性房地产建立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并为证券资产建立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
适用于经营性商业实体的一般性讨论也适用于投资性商业实体。但是,还有更多的东西需要考虑。例如,有位家族成员被单独起诉,债权人希望通过法院的财产扣押令获得该家族成员在其家族商业实体里的财产所有权,无论这个商业实体是经营性还是投资性的。该商业实体的治理文件——经营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等——可能规定,在这样的强制转让中,该商业实体有权以某一低价购买该家族成员财产的优先权。更进一步说。例如,该债权人没有获得所有权,但得到了指示该家族成员向该商业实体提出财产分配要求的法庭命令。该商业实体的治理文件可能规定,只有百分之百投票通过才能进行财产分配。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该商业实体所在司法管辖地的法律。情况确实很复杂和微妙。
第二部分将讨论如何通过信托公司保护资产。
富有家族的守财之道(二):王朝信托
编者按:本文是讲述富豪家族如何保护自身财产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二篇。
在关于资产保护和风险管理的本系列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与家族企业实体有关的一些概念。这类商业实体可能是经营性的公司或者简单实体,富豪家族通过它们来巩固投资的管理。而且,这类商业实体可能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等形式存在。而在今天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信托基金。
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传统的可撤销生前信托基金能够提供资产保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信托基金是可以撤销的,“信托人”——也称为“委托人”(我们称为妈妈和爸爸)——的债权人能够获得信托基金的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是可撤销的,妈妈和爸爸拥有信托的资产;而所有子女和后代所拥有的是期望……等于什么都没有。之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因为已婚夫妇通常都是拥有联合信托基金,如果一位配偶过世,那么归属这位配偶的那部分信托就会变成不可撤销。生前信托基金不可撤销的部分是否提供资产保护取决于这个信托基金的具体行文。如果妈妈和爸爸去世后,资产最终分配给下一代,那么下一代的债权人将能够从下一代的手中获得妈妈和爸爸的财产。如果信托基金规定,资产最终分配给达到某个年龄的下一代,那下一代的债权人会说,“我可以等”。
朝代信托基金(dynasty trust)是一类隔代转移财产的信托基金。这类信托基金在可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可以为妈妈和爸爸的财产提供保护,在信托基金从上一代人移交给下一代的时候免受后代的债权人影响。这类信托基金能够提供什么样的保护?通常来说,妈妈和爸爸的后代将根据分配规定从信托基金终身获得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但不能分配信托的本金,本金依然留在信托。如果受益人受制于债权人的追索要求,信投基金将指定受托人停止支付资金给受影响的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不再受制于债权人的要求,信托基金将恢复提供资金。通常来说,受托人常常有权根据教育、医疗等需要进行资产分配。同样,如果受益人有特殊的需求,受托人也有权进行分配。但这些钱将直接付给需要付款的一方,而不是受益人。条款的起草是关键。
如果信托基金能够永久性地存在下去,并因而能够永远保护家族资产,并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这就是称其为“朝代信托”的原因。妈妈和爸爸的资产可以在信托基金放多久,或许要受制于信托基金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根据传统的“反永久所有权原则”(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信托基金的终止不得迟于最后在世的信托基金指定受益人(可能是一群人)去世21年后。有些司法管辖区已经修订了这条规则,包括“或X年,以较长者为准。”还有其他司法管辖区没有这样的规定。在这类司法管辖区,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根据他们的意愿——可以永远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同时将这些财产一代代地传下去。阿拉斯加州、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南达科他州等司法管辖区已经通过法规取消了“反永久所有权原则”。
这些州也相继采用了支持资产保护的法规。这些法规跨越了好几个法律学科,涉及到信托法、物权法、公司法和其他所谓的民事诉讼法。从本质上来讲,这些法规确立了原告是否可以获得被告资产的规则。
但是,如果妈妈和爸爸生活在另一个州呢?这个家族将如何利用这些州的法律优势?简而言之,这必然与这个州存在关系。虽然妈妈和爸爸可能生活在另一个州,他们也许有资产——比如房地产——存在上述其中的一个州。或者说,他们的受托人也许生活在其中一个州。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应该包括一项条款,赋予受托人(信托基金保护人)在无须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把信托基金的所在地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的权力。此外,妈妈和爸爸的信托基金会声明,这个信托基金的适用法律取决于信托基金被管理地区的司法管辖权。
比如说,如果妈妈和爸爸已经去世,受托人会改变信托基金的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没有“反永久所有权”原则的司法管辖区,这个信托基金——如果起草得当的话——可以成为朝代信托基金。上述提到的几个州都做出了商业决策:我们将根据有助于吸引信托管理、有助于吸引富豪家族将信托基金转移到本州的方式来起草法律法规,因为这些转移到本州的信托受托人将需要雇用更多的员工,以消化额外的工作任务。这意味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妈妈和爸爸不把受益人指定为他(她)的信托基金的受托人?这有多种原因。除非受益人生活在一个没有“反永久所有权”原则的司法管辖区,否则的话信托基金总有终止的一天,受托人最终必须把资产分配到受益人的手中。这个家族最终将失去资产保护和潜在的税收优惠。
另外,家族成员通常没有时间、意愿或商业智慧和避税知识来妥善管理信托基金。只要想想受托人可能需要做的税务选择就会明白这点。此外,如果受益人是他(她)本人的受托人,法院可以强制这个人把信托基金分配给债权人,不论信托基金如何规定,但法院可能无法要求独立的受托人这样做。
这还为受托人生活在上述各州找到了另一个理由。也许描述这种情况最好的说法就是,受托人不生活在受益人所在的州,也不接受受益人所在州的司法管辖。按照民事诉讼的说法,受益人所在的州对受托人没有司法管辖权。
在这部分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信托基金在妈妈和爸爸过世后如何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信托基金在妈妈和爸爸在世时如何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
富有家族的守财之道(三):资产保护信托
编者按:本文是讲述富豪家族如何保护自身财产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三篇。
在这批关于富豪家族资产保护和风险管理的系列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家族企业实体相关的部分概念。在第二部分中,我们讨论了信托基金在父母过世后如何为他们的资产提供保护。那么父母在世期间如何保护资产呢?有两种基本的方法。首先,我们将在这个部分讨论信托基金如何在父母依然在世期间为他们的资产提供资产保护。然后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如何适当地运用保险。
资产保护信托——有时称为“自益禁止挥霍信托”(self-settled spendthrift trust)——是一种不可撤销的信托,这种信托的设立人(即“委托人”)同时也是受益人,受托人是第三方,而信托条款则对资金向委托人/受益人的分配进行限制。通常情况下,分配限制会根据受托人的自由裁量权受到影响。如果一个人是她/他自己的受托人,法院可以下令这个人行使她/他的自由裁量权,向她/他本人分配资金。因此,信托需要第三方受托人。而且,由于受托人现在是这个信托资产的法定拥有人,对委托人的追偿请求不会影响到信托资产。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有些司法管辖区——比如加利福尼亚州——不允许建立这种信托。这并不是说加州的居民不能建立这类信托。不过,这的确意味着需要建立信托的加州居民要在允许此类信托的司法管辖区拥有“所属地”,指定一位并不受加州法院管辖的受托人,而且此受托人在加州法院管辖范围内没有资产(比如位于加州的不动产)。
在我们考虑把资产转让到资产保护信托时,我们必须解决四个关键问题。首先,在转让资产的时候,父母需要多少钱维持生活?这取决于父母享受的生活方式。其次,在转让资产的时候,父母需要什么经济来源以提供这种生活方式?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要进行数学计算即可。第三,在转让资产的时候,他们面临哪些现在或可合理预见的负债和追偿索赔?第四,在转让资产的时候,他们买了什么保险,有哪些保障?
作为参考,让我们假设有一对夫妇都已经退休,他们的房子已还清贷款,他们每年向慈善机构捐赠数额不大的善款,向家庭成员赠送金额不高的礼物。他们每周外出用餐一次。他们每年有两到三次价格适中的旅行,乘坐民航飞机而不是私人飞机出行。根据我们的经验,达到这种生活水平,每年的生活预算约为9万美元。如果他们外出用餐的次数更频繁,那这个数字就会更高。如果父母每年多旅行几次,或者说他们带家庭成员一起去度假,就要把这个数字再提高一些。如果这些旅行是奢华旅行或者包括异国目的地,这个数字就会更高。每年的生活预算立刻会接近15万美元。如果他们偶尔——而不是经常——搭乘私人飞机出行,那么费用将达到另一个水平。常规的私人飞机出行——无论是包机还是各种形式的拥有私人飞机——将需要单独列一笔预算,一般来说每年10万美元是起步价。
显然,预算费用的制定范围非常广泛。为了方便讨论,让我们假设父母有15万美元的年度预算。在收入最高的人士中,每年的社会保障金收入达到3万美元并不罕见。让我们假设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金加起来有5万美元,并且没有其他退休收入,他们的投资资产需要补足那剩下的10万美元,才能满足他们的年度预算。从长期看,略偏保守的投资每年创造7%的回报率并非不切实际。如果每年2.5%的投资回报用于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那么就只剩下4.5%的投资回报可用于消费。进行数学计算后,父母需要大约220万美元的投资资产,才能补足每年10万美元的生活预算。
第三个问题要确定父母的实际和合理可预见的负债。现在有没有针对他们的法律索赔要求?根据他们参与的活动,他们面临什么样的负债水平?如果母亲或父亲还没有退休,他们有没有商业或职业负债风险?他们需要把这项添加到考虑之中。第四个问题需要确定父母的投保范围,可以为他们面临的负债和索赔要求提供多大程度的资产保护。如果他们的保险没有覆盖负债和索赔,除了提供生活费用所需的那些资产外,父母还需要准备好额外的一块资产。
上面长篇累牍所讲的内容,是父母通过这个过程来决定他们需要保留什么水平的资产。这将是债权人和索赔人能够得到的资产。超过这些需要的资产则可以用来设立资产保护信托。我们说“需要保留”有非常具体的原因:欺诈性转让法规(Statute of Fraudulent Transfers)。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也称为“欺诈性转账法规(Statute of Fraudulent Conveyances)”。从本质上来说,这项法规防止有人为了避免偿还债务或索赔,把自己的资产转让给关联方。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根据这条法规可以“收回”资产交给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欠债或满足索赔要求。此外,许多司法管辖区会对此类欺诈性转让进行刑事处罚。如果转让后这个人拥有:1)足够的资产维持生活,2)足够的资产或保险来偿还债务或满足索赔要求,法庭通常会认定这个人没有进行欺诈性转让。从本质上说,如果这个人有偿债能力就不是欺诈。
如果索赔发生在资产已经转让给资产保护信托之后,就不属于欺诈性转让。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或索赔人不会试图提出这个问题,并将信托拖入官司中。法院确实应该照顾转让人的利益。但如果索赔发生在资产转让到资产保护信托之前……那就是另一回事。
索赔要求出现时——这不同于提起诉讼,并且实在诉讼发生之前——《防止欺诈条例》(Statute of Frauds)就开始生效。无论是车祸还是专业事故引发的索赔,如何判决可能都是个问号。如果在资产转让到资产保护信托之前索赔要求已经提出,那么转让人必然会败诉。但如果转让人在向信托转让资产时对索赔要求并不知情,情况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举个例子,有位外科医生在手术中出现操作失误,这位医生随即转让了自己的资产,接着患者才获悉自己受到的伤害,于是提出索赔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医生的玩忽职守是发生在转让财产之前,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败诉。
因为有些人出于职业的缘故,会经常性地面临可合理预见的索赔——比如医生——法院允许这些人用统计数据来确定与他们职业相关的可合理预见索赔的价值金额。行业统计数据发现,从事某一类整形手术的外科医生平均而言面临X美元的医疗事故索赔风险。如果这位整形外科医生购买至少X美元的医疗事故保险,法庭将认定为他拥有足够的资产,因此他的资产转让不会被视为欺诈行为。
最后,无论将资产转让到资产保护信托的时间是在债务或索赔发生之前还是之后,所有债权人和索赔人必须在指定期限内采取法律行动——按照诉讼时效规定(Statute of Limitations)的要求——宣称转让是欺诈行为。但是必须要说明的是,债权人或索赔人在诉讼时效期内不但要提出他们基本的索赔和追偿诉讼要求,还必须连带指控被告将资产转让到资产保护信托是欺诈行为。如果债权人或索赔人缺了后面这个步骤,哪怕他们在基本索赔和追偿诉讼中占了上风,也无法将被告的资产从资产保护信托中“收回”。
除了上面提到的种种,还有设立和维持资产保护信托的成本。相对来说,用保险来保护资产可能费用更便宜。正如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的那样,大众市场伞护式责任险的投保额通常可以最高达到500万美元。对于更高的保额,可能就需要进行专门定制。所以如果有人的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话,就可以考虑设立资产保护信托。
治愈信托的司法管辖区。美国的许多州都认识到,更多的信托业务意味着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些州制定法规让他们的司法管辖区有利于税收、有利于信托管理、有利于资产保护。因为每个家庭对不同的因素有不同的考虑,所以很难说哪个州整体而言是最有利于设立信托的。但是,下面五个州通常被视为最合适设立信托的地方:阿拉斯加州、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南达科他州。你也可以考虑对信托给予政策倾斜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现在,重要的是认识到,大多数国家并不认可设立信托。通常情况下,必须找到法律体系遵照《英国普通法》(English Common Law)、拥有足够的财务和交通基础设施的国家,比如开曼群岛、库克群岛和新加坡。此外,尽管瑞士本身并不遵照英国普通法,但是该国法律承认信托,也是所有信托管理离岸中心的鼻祖。
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方面,但是肯定无法涉及到资产保护信托的方方面面。资产保护信托是否适合你的具体情况,这要由你的律师来帮助你决定。在我们本系列文章的后续部分,我们将讨论如何适当地利用保险来发挥资产保护的作用。
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
李嘉诚家族信托结构助力分家 2900亿港元腾挪生效
7月16日,香港首富李嘉诚迈出了分家的第一步启幕。
长江实业[0.52%](0001.HK)发言人确认,原本由李泽楷持有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Unity Holdco)1/3股权转让给李泽钜,令李泽钜持股量增至2/3,余下1/3继续由李嘉诚持有,7月16日生效。
而李嘉诚自己持有Unity Holdco的1/3股权,据他早前讲,将大部分注入李嘉诚基金会,两名儿子都会管理基金,但由李泽钜当主席。
Unity Holdco是李嘉诚家族信托架构的最高一层。港交所公开信息显示,Unity Holdco持有共22间上市公司,除“四大”旗舰:长实、和黄(0013.HK)、长江基建(1038.HK)、电能实业[-0.07%](0006.HK)外,还包括TOM集团[-0.65%](2383.HK)、汇贤产业(87001.HK)等。
不过,对于李嘉诚庞大的家族信托而言,Unity Holdco只是一部分,李泽楷仍在另一类似的信托架构Li Ka-Shing Castle Holdings Limited(Castle Holdco)中持有权益。Castle Holdco扮演与Unity Holdco类似的角色,通过复式结构持有和黄11,496,000股和和记电讯香港[-1.39%]53,280股普通股,李嘉诚、李泽楷和李泽钜各自拥有Castle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以7月20日收盘价计,李嘉诚家族信托所持的22间上市公司市值总计达4390亿港元,其中,李泽钜名下上市资产市值超过2900亿港元。
李嘉诚所设计的家族信托,涉及多个信托和受托人,这看似错综复杂的关系,是如何让李家实现轻松转让家族财富的?
简单的地基:
委托私人信托公司
长江实业的资料,显示了李家家族信托的部分架构。
第一层关系由两个信托及其对应的受托人组成。李嘉诚设立的两个全权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和(下称“DT2”) 是其整个信托控股架构的基础。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1”)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DT1及DT2的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子女及李泽楷(本报2012年5月3日23版《李嘉诚家族复式信托浮影》曾予解构)。
“设立信托时,可选择独立的信托公司或大型银行的一个分支作为受托人。”卫达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atrick Hamlin说,银行分支安全性更高,不过也有客户更偏好小型独立的信托公司。
不过,这二者都不是李嘉诚的选择,他的受托人是私人信托公司。
“在私人信托公司里,董事一般由信托的设立人自己派顾问担任。”香港一位从事离岸家族信托业务的专业人士向记者解释,除了需要准备董事决议等文件,私人信托公司还需要准备信托相关的文件,这些会提高私人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难度,费用也更高。
不过,与难度和成本对应的是,私人信托公司让整个家族的控制权更有保障。该人士解释,因为在私人信托公司中,董事可由家族成员担任。此外,如果在BVI设立,满足一定条件还可豁免申领信托牌照,也不需要常驻BVI当地的董事或股东。
受托人TDT1和TDT2还承担着连接第二层信托关系的重任,二者分别持有房产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
上层建筑的玄机:隔离再隔离
TDT1、TDT2与其上层架构之间,组成了一种“名存实亡”的联系。
UT1与其受托人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下称“TUT1”)组成了第二层信托关系,TUT1以UT1受托人的身份控制着其他公司,TUT1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共同持有长江实业936,462,744股。此外,TUT1持有长江基建5,428,000股。
“两层信托架构间虽然有股权关系,但注入不同信托中的财产关系实际上是分割开的。”上述信托人士解释,在这种结构下,股权转让不会对信托里的财产造成影响,类似于一个集团内部子公司间的权益转让关系,而如果是三个毫无关系的信托,发生股权转让时就更类似于三个独立的公司之间的权益转让。
Unity Holdco是最高一层,拥有TUT1、TDT1与TDT2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在股权转让前,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Unity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则分别通过长江实业附属公司或者TDT1、TDT2和TUT1等间接并入Unity Holdco中。
以泓富产业为例,由长江投资[-0.99% 资金 研报]有限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Total Win Group Limited持有其12.96%的基金单位,而长江投资为长江实业直接全资控股的一家香港公司。
“不同资产放进不同信托,可割裂风险,避免某一个资产的风险波及其他资产。”前述信托人士说,类似李嘉诚的架构,通过私人信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将不同的信托连接起来,又能让股权转让更方便。
这种结构,让李嘉诚的2900亿港元的分家通过一步股权转让就轻松完成,而这一步转让又没有干扰到每个信托中的资产。
李嘉诚家族 复式信托浮影
最新福布斯富豪榜中,李嘉诚稳坐亚洲首富宝座。过去,李嘉诚曾传授过不少理财经,不过,关于他本人的家族信托如何设计却鲜有提及。
翻看长江实业[-0.49%]的资料,可以发现,李嘉诚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整个信托控股架构基础的是两个全权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及另一全权信托(下称“DT2”),李嘉诚为两个全权信托的成立人。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1”)及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TDT1和TDT2各自持有房产信托The Li Ka-Shing Unity 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DT1及DT2的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及子女,以及李泽楷。
再下一层,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下称“TUT1”)为UT1的受托人,并以这一身份控制其他公司,TUT1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共同持有长江实业936,462,744股。
在对信托的控制上,TUT1、TDT1与TDT2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Unity Holdco)拥有。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Unity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TUT1所拥有的长江实业的股份权益,只为履行其作为受托人的责任和权力而从事一般正常业务,并可以受托人的身份,独立行使其持有的长江实业股份权益的权力,而毋须向Unity Holdco或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征询任何意见。
此外,TUT1还以UT1的受托人身份持有长江基建5,428,000股。
在持有和记黄埔[0.49%]部分股权时,李嘉诚采用了类似的结构。11,496,000股和记黄埔股份由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下称“TUT3”)持有,TUT3是物业信托The Li Ka-Shing Castle Trust(下称“UT3”)的受托人。
作为基础的是李嘉诚成立的另外两个全权信托DT3和DT4,其受托人分别为Li Ka-Shing Castle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下称“TDT3”)和Li Ka-Shing Castle Trustcorp Limited(下称“TDT4”)。TDT3和TDT4分别持有UT3的若干物业,但全权信托DT3和DT4在UT3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不具有任何利益或股份。
DT3及DT4的可能受益人与DT1及DT2类似。
TUT3、TDT3与TDT4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 Ka-Shing Castle Holdings Limited(“Castle Holdco”)拥有。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Castle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TUT3在和记黄埔中履行责任及权力,与TUT1之于长江实业类似。
此外,TUT3还以UT3受托人的身份持有和记电讯香港[-2.07%]53,280股普通股。
李嘉诚有三大控制风险的秘密法宝
大量的现金,低负债比例和互补的行业选择是李嘉诚控制风险的三大法宝
蔓延全球的金融风暴来临后,香港经济也走入一个严峻的寒冬,大部分投资者的腰包都缩水过半,就连华人首富李嘉诚控股的公司股票,市值也大幅缩水上千亿港元。但即便如此,李嘉诚依然表示,他对旗下公司的业务充满信心。那么李嘉诚的信心究竟源于哪里?面对金融危机,他的“过冬策略”又是什么呢?
我觉得他这个处理方法值得我们国内企业家学习。第一个,他立刻停止了和记黄埔的所有投资,不投资。而且负债比例极低,只有20%,更重要是什么呢?他手中积累了大量的现金。我算了一下大概有220亿美元的现金,那么这220亿美元当中,70%左右是以现金形式所保有,另外30%是以国债方式所保有,所以非常具有流动性。他为什么这么做呢?准备应付大萧条。这是他目前的企业战略。
李嘉诚对现金流高度在意,富有盛名。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一家公司即使有盈利,也可以破产,但一家公司的现金流是正数的话,便不容易倒闭。”而面对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李嘉诚又一次遵循了“现金为王”的投资理念。从去年开始,李嘉诚大手笔减持手中的中资股,回笼资金至少上百亿港元;2008年初,李嘉诚旗下的公司多次抛售手中的物业与楼盘;而在今年11月,李嘉诚在北京投资的第一个别墅项目“誉天下”, 也实行“一口价”,以最低5.7折甩卖。而这几次腰斩似的甩卖,正是李嘉诚一贯坚持“谨慎”投资、现金为王的理念在起作用。那么除了重视现金,李嘉诚还有哪些独特的投资手法呢?
我们还看到现在李嘉诚的和记黄埔的核心业务有几个方面,一个是港口,再有一个是地产和酒店,还有零售能源和电讯。李嘉诚这个投资,我以前做过比较深入的调研,他这个投资很有意思的,这么多业务,他不是简单多元化投资。我们内地也有很多企业在做多元化,结果呢,全盘失败。那么为什么很多内地企业家做多元化投资不行,而他可以呢?因为他投资的几个行业之间,都有很强的互补性。
什么叫互补?就是两个行业,我好你坏,你好我坏,刚好可以抵消掉。比如两个行业来讲的话,其中一个行业,它利润这么走势,有起伏,那第二个行业一定要跟第一个行业的利润走势有互补的现象。
也就是说,当第一个行业好的时候,第二个行业最好是坏的。当第一个行业坏的时候,第二个行业最好是好的。然后好坏可以相互抵消,而使得最终现金流达到稳定,这是他的最高战略指导方针。而我们内地很多企业家就不是这个水平,他们没有做互补,他们很多都是兴致所致投资的。要好一起好,要坏一起坏,一碰到坏的时候一起倒闭。我拿李嘉诚的数据做了一个分析,我发现他透过这种行业之间的互补,风险缩小了10倍。
在长江中心70层的会议室里,摆放着一尊别人赠予李嘉诚的木制人像。这个中国旧时打扮的账房先生,手里本握有一杆玉制的秤,但因为担心被打碎,李嘉城干脆将玉秤收起,只留下人像。这一细节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李嘉诚是一个时刻注意风险的人。
李嘉诚说:现金流和公司负债的百分比是他一贯最注重的环节,而控制负债也是李嘉诚的公司在这一次危机中能够规避风险、继续稳定经营的关键。
我就以香港四大天王(李嘉诚,李兆基,郑裕彤,郭炳湘)为例, 香港四大天王都是做地产的,这些人和我们内地的企业家的最大不同点是什么?就是内地企业家没有经历过大萧条,而他们都经历过。我们的企业家只有个人辛苦的奋斗历程,缺乏大萧条的洗礼,因此他非常地激进,非常地浮躁。我就以一个简单的数据——上市公司资本负债比例为例(负债除以资本)做个说明,大家就明白了。我们上市公司的资本负债比例平均在100%到300%之间,很高的。香港四大天王和我们内地企业家一样,他也有个人辛勤奋斗的历程,但不同的一点是他们个个都经历过很多次大萧条。你看这些经历过大萧条的四大天王,他的资本负债比例是多少?20%而已。而且你看香港这些四大天王的体积都很大,很多都是我们上市公司上百倍。而且香港的法制化建设也比较完善,信用体系比较健全。你看,个子又那么大,法制也好,信用体系也好,负债比例却这么低。而且我知道李嘉诚的和记黄埔,这个企业的负债率只有15%,那可是说低中更低了。
所以第一,大量的现金储存;第二,低资本负债比例;第三,互补的行业选择。这就是曾经经历过大萧条的人,他们的心态,他们非常的保守。所以我认为在他们心目当中,一个卓越的企业家,不是说你是不是首富,不是说你赚了多少钱,而是你是一个最好的风险管理者。只有最好的风险管理者才能够让你永续长存。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
中挪海事行业潜在投资合作前景介绍
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其中的重点内容。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获得国外企业的股份和所有权,在借鉴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的同时,利用被并购企业的先进技术,实现我产业升级、调整结构,已成为我对外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自2000年正式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对外投资突飞猛进,2012年我企业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为772亿美元,与2002年的27亿美元相比,增长近28倍,年增长40%。
挪威虽在人口规模上是小国,人口不及全球人口的千分之一,但其继承了维京人的海洋传统,在近150年中一直是全球主要的海事工业强国。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挪威海上石油工业发展,挪威在传统航运、渔船、船舶设备等产业外,发展了世界第二的海洋工程船队,海工领域的各个产业具有独特的领先地位。发掘挪潜在的投资合作领域,对我借鉴挪海洋科技,发展海洋经济,加强与挪优势产业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挪投资合作回顾
中国对挪投资始于2001年。至2005年,共有一家企业和两家代表处在挪投资。2006年之后,中资企业对挪投资开始迅速发展。2008年,中海油服斥资25亿美元收购挪威AWILCO公司成为对挪投资金额最大的项目;2010年中国蓝星公司收购挪威埃肯公司,投资金额达到19.5亿美元。至2013年7月底,在挪的中资企业总数已达到13家,实际投资总额46.58亿美元,包括直接投资、购买股份、设立代表处、派出工作组等多种形式,业务涉及海上油田服务、新能源材料、电信、航运、售后服务等领域。具体企业包括中海油服欧洲钻井公司、华为、中兴、挪威海洋重型运输公司、联想、中远、国航、江苏英特曼等。
除在挪本土投资外,中海油公司和中化集团还分别购买了挪威国家石油在墨西哥和巴西的海上油田权益。
二、海事行业是挪威重要的工业部门
挪威海事业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整个行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占GDP比例6-9%,即使在金融危机后也保持在1200亿克朗以上。根据挪贸工部相关部门(Invest Norway)数据,挪威海事行业涉及的公司达7500家,直接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年营业收入4100亿挪威克朗,在挪整体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航运板块是排在能源后的第二大板块,在公司数量上居欧洲第二、世界第一,共有24家公司,市值1200亿克朗,占总市值的7%。此外,挪部分海工船公司属于能源板块,而该板块在公司数量上居欧洲第二,共有58家公司,市值8608亿克朗,占总市值的46%。
挪威海事行业具有全面和专长结合的优势。与其他国家局限于某一两领域相比,挪威海事业涉及到整个产业上下游、供应商、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并在油气产品运输、化学品运输、滚装船、海工船等领域领先全球。
在海事领域中,中方投资的企业包括中海油服、挪威海洋重型运输公司等,均为并购投资。
三、海事行业中领先领域
挪威海事行业范畴较大,包括航运、海洋工程、船用设备制造等。在4100亿挪威克朗的年营业收入中,船东行业占2110亿克朗,海事服务行业占927亿克朗,船舶设备行业占665亿克朗,船厂行业占393亿克朗。
(一)船东行业
传统航运是挪威海事行业中最大的分支领域,也是挪威海事行业高度发展的重要依托。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挪威商船船队世界第八(中国第四),并专长于液体散货(乙烯、LNG)、汽车滚装船等高科技船队。根据挪船东协会的统计,挪威商船总数占全球的10%,游艇占全球23%,天然气船占全球的19%,化学品船占全球的19%;油轮占全球的10.5%。
至2012年底,挪威船东协会会员拥有的船舶1764艘,总载重吨(DWT)4036万吨。其中,油轮和储油船130艘、散货船119艘、化学品船269艘、集装箱和其他干散货船539艘、滚装船、液化天然气船97艘、客船17艘、混合功能船12艘。此外根据造船订单,2013年将交船155艘。
(二)海工船行业
挪威海洋工程船队规模居世界第二,根据船东协会统计,至2012年底,挪威船东协会会员拥有海工船581艘。其中包括钻井设施48艘,海上住宿平台5艘。
海洋工程船是船舶中一个细化分类,因工作领域特殊,又分为多个分支。分类精细和适用领域窄小导致某些特别种类的海洋工程船行业规模较小,甚至运营这些特别种类海洋工程船的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仅为几家。挪威海洋工程船行业除了规模大以外,船舶类别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包括上下游全部阶段,勘探、钻井、施工、生产、运输、特殊服务等;可以进行各类作业,物资供应、拖船、地震数据收集、管道铺设、水下操作、原油泄漏处理、救助等等。
除传统的平台供应船(Platform Supply Vessel,简称PSV)和操锚供应拖轮(Anchor Handling Tug Supply,简称AHTS)两种外,随着近年油气开发向深水扩展和水下开采技术的发展,挪威船东越来越多地运营水下作业支持船,拥有多功能平台供应船、深水作业和深水潜器(ROV)支持船、铺管船、油井干预作业船(Well Intervention Services Vessel)等科技密集度高、价值高的船舶。同时挪威致力于发展海床和水下施工操作船舶,并发展出更多兼具多种功能的船舶,如海上救助的平台守护救助船(Standby Rescue Vessel,简称STBY)、支持深水区作业的施工支持船(Construction Support Vessel,简称CSV)、兼具支持维修和安装能力的多功能供应船(Multipurpose Supply Vessel,简称MPSV)和多功能服务船(Multi Role Service Vessels,简称MRSV),此外还有地震测量船和原油泄漏处理船等等。
挪威海洋工程船作业安全标准和操作标准较高,注重船舶的技术含量,在设计中加大了发动机马力、操作性能,拓宽甲板面积,降低噪音,提高燃油效率,增加仓储容量,提高起重和绞盘功率。挪威海洋工程船队在载重吨、拖拽马力、可支持作业水深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海洋工程船发展中,较多特种用途的船舶都由PSV或AHTS类船舶改装,挪威公司重视提高船舶的总体性能,放弃改装,专门设计和制造各种特种船舶。近年来,挪威公司更加重视开发深水和操作性能强的船舶。
在全球海洋工程船队中,大部分船队规模较小。挪威海洋工程船队规模化程度较高,在吨位和马力等指标上,规模化经营的企业占相当比例。挪威海洋工程船公司面向高端市场,许多公司排名世界前列,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利润率高于行业内一般公司。
2002年以来,挪威商船规模下降,船东向海工船转移,尤其供应船增长快于传统商船。2010年,船东协会会员拥有海工船为490艘,2011年为552艘。
(三)船舶设备
挪威拥有300多家船用设备生产商,根据挪投促机构数据,挪威生产的船舶设备占全球生产设备的7%,包括自动化及监测、导航通讯、推进器、数字测绘、报警及驾驶控制系统、推进器、舱口盖、阀门、变速装置、泵、控制系统、起重装置、灭火、导航、通风、惰性气体、涂料、家具、硬件等等。在部分领域挪威船舶设备占据领先地位,如船舶设计、导航定位系统、涂装、船舶自动控制、起重、灭火等。
挪威船舶设备产量中的50-60%用于出口,如动力系统、油泵系统、导航设备、涂装、加热系统、家具、定位系统等。挪威海事设备出口协会拥有120家会员公司,大部分为20-100名雇员,5000万-2亿克朗年产值。其中,公司规模最小仅5人,年营业额500万克朗,大公司如佐敦(Jotun)和康斯伯格(Kongsberg),产值超过10亿克朗,整个行业产值近60亿克朗。会员中大部分公司为家族企业,具有悠久的业界经验和网络联系。
(四)海事服务业
挪威海事服务业包括船舶融资、保险公司、评级、经纪公司、科技研发、海事法律服务、港口服务等。
作为单体价值动辄过亿的产品,船舶融资资金需求大,同时考虑到船舶建造周期长,运营风险和市场波动,融资是行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奥斯陆证券交易所是重要的公募发行融资平台,挪威的金融机构和银行占全球海事金融市场的10%。在船舶保险领域,成立于1897年的挪威船东互保协会,为全世界的船东和租船主提供保险服务,在挪境内和全球设多个办事处。
在评级领域,成立于1864年的挪威船级社一直居世界第四大地位,2012年12月24日,合并了德国劳氏船级社,成为世界第一大船级社。
挪威船舶经纪行业历史悠久,1919年即成立了船舶经纪人协会,经纪公司主要从事船舶交易,跟踪全球航运市场,协助企业达成交易。AON保险经纪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奥斯陆的北欧总部为船东和投保方提供各种保险咨询服务。
挪海事业行业集中,推动挪海事领域技术研发,挪威船舶设计改造、标准制定、在国际组织推进标准化等方面领先,很多技术在挪研发,经船级社认证,通过国际海事组织成为全球标准。近年来,挪在环保、安全、减排等领域研发突出,包括LNG发动机,北极作业标准等。
(五)船厂
挪威具有悠久的造船传统,随着产业转移,挪威造船厂逐渐转向劳动力成本低廉地区,但在挪境内仍维持一定规模,拥有近50家造船厂。挪境内造船厂业务转为高度专业领域,如海洋工程船、特殊专业船舶、渔船、客轮,以及修船业务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订单转向综合性强、技术水平和质量要求更高的海工船,2012年95%的新订单为海工船。
四、开展中挪海事行业合作的有利条件和前景
当前我行业发展由成本优势逐步向技术和创新转移,挪威海事行业具有集中度高、与全球关联性强、知识和技术积累、专业化的从业人员、行业网络等优势,具有投资合作吸引力。
(一)挪威投资环境良好,对华资本无限制,无政治障碍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3年挪威投资经商指数(Doing Business)排名第6,该排名主要考察了企业建立、注册、许可、投资保等,其中合同执行和争议解决排名靠前。世界经济论坛《2012-201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挪威在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5位(比2011-2013年度上升1位),其中主要优势包括,经济稳定、健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以及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挪威政府主张并实行开放的经济和贸易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也欢迎国外企业来挪投资。挪政府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在已完成的对挪重要产业投资项目中,我企业未受到挪以“国家安全”等理由进行审查或拒绝的情况。挪企业在对外出让股份方面态度较为开放,在遇到经营问题时,挪商人乐于出售公司和股份。挪社会长久形成认识,无论企业的拥有方是来自哪个国家,只要企业能够创造就业,按规定缴纳税收,即受到欢迎。
(二)行业集中度高,进入该市场即取得与全球的联系
挪海事行业地理集中度高,多个城市均形成特色海事行业中心,并在全球海事行业中占据一定地位。奥斯陆具有融资、法律事务集中优势;卑尔根具有航运和海工船集中优势;奥拉松具有造船、设备和海工船运营集中优势。以奥拉松地区为例,该地区内共有14个海洋工程船船厂、17家海洋工程船企业,此外还有设计公司15家、海洋工程行业供应商160余家,整个行业从业人数超过2万人,总产值超过460亿克朗。
挪海事行业集中了著名船东大亨、知名家族企业、世界领先的特种船运输企业、以及其他大型企业等。通过挪海事行业中心的平台,可以获得进入世界大型航运、海事企业发展主流的契机,把握航运发展的趋势,在经济和产业全球化中占得先机。
(三)高科技契合我转型升级的需要
挪海事业已完成了从量到质的飞跃,挪企业并不单纯追求运力和运量,更多的企业专注于技术含量高、利润率高的特别领域。高科技和研发成为挪威海事行业的最大特点。熟悉海事行业的发展和走向,将有利于我行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整个船舶制造中,船体价值占整船价值的比例低于一半。当前国内造船业正从劳动力密集向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转变,由单一造船行业向全产业链和上下游延伸。研发、模拟器、控制设备、救生设备、水产养殖设备等领域存在转型需求,可以开展与挪企业间合作。
在下一代海事技术发展中,环保将成为重要衡量指标,挪威政府提出,海事行业在环保领域将成为全球领先,与挪开展合作,将使我企业更好地把握下一代技术发展走向,从标准的执行者向标准制定者过渡。
(四)海洋油气开发成为热点,需要海事行业支持
据统计,世界上已探明的海上油气资源大部分蕴藏在大陆架及3000米以下的海底,但由于开采技术上的限制,多数能源领域还尚待开发。目前,中国逐步重视海洋资源,海洋能源战略被提到新的高度,海洋油气开发成为未来发展的新方向。同时,近年海洋风电场建设方兴未艾,各沿海区域都大规模建设海上风电场。发展海洋石油和海上风电场都离不开海洋工程船的支持,未来国内海洋资源开发对海洋工程船的需求将继续增长。
挪威拥有全球规模第二的海洋工程船船队,船舶技术含量高,作业能力强,很多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如Farstad公司,拥有58艘海洋工程船舶,在高端市场处于领先水平,是全球五大船舶公司之一,占总业务量6%的市场份额。
由于海洋工程行业的专门性,借鉴经验和引进先进技术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作用。
订阅:
博文 (Atom)